一、地形條件 1.布局 地形的形態(tài)往往直接影響場地設計的總體布局、平面結構和空間布置。如河谷地帶。水網(wǎng)地區(qū)等,將導致總體布局呈線狀結構。地形的起伏有利于形成生動的空間和變化豐富的建筑輪廓線。 2.豎向 地面的高程和用地各部位的高差,是場地設計中對不同高程的利用、豎向空間及景觀組織和地面排水及防洪水等方面考慮的重要依據(jù)。 3.小氣候 地形與小氣候的形成有關,分析不同地形及與之相伴的小氣候特點,將可更合理地布置建筑、綠地等設施。如在山地利用向陽坡面布置居住建筑,可獲得良好的日照等。 4.坡度 充分利用和結合自然地面坡度,可減少土石方工程量,降低施工難度和建設成本。在項目用地選擇和總體布局上,需了解的各項建設用地適用坡度。 二、工程地質條件 工程地質的好壞直接影響建筑的安全及投資量和建設進度,因此,場地設計必須考慮建設項目對地基承力和地層穩(wěn)定性的要求。建筑物對土壤允許承載力的要求如下:一層建筑60~100kPa、二、三層建筑100~120kPa;四、五層建筑120kPa。當?shù)鼗休d力小于100kPa時,應注意地基的變形問題。同時,場地內的項目建設一般不應位于地下礦藏上面,或有崩塌、滑坡、斷層、巖溶等地段。 以下是幾種不良的地質現(xiàn)象及其防預措施: 1.沖溝 沖溝是土地表面較松軟的巖層被地面水沖刷而成的凹溝。沖溝的防治措施包括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兩個方面。前者指植樹、植草皮、封山育林等工作;后者為斜坡上作魚鱗坑、梯田、開辟排水渠道或填土以及修筑溝底工程等。 2.崩塌 崩塌是山坡、陡巖上的巖石,受風化、地震、地質構造變動或施工等影響,在自重作用下,突然從懸崖、陡坡跌落下來的現(xiàn)象(如圖1-2-1所示)。對于可能出現(xiàn)小型崩塌的地帶,應實施加固防治措施。 3.滑坡 滑坡是斜坡上的巖層或土體在自重、水或震動等的作用下,失去平衡而沿著一定的滑動面向下滑動的現(xiàn)象(如圖1-2-2所示)。場地設計時,應明確滑坡地帶與穩(wěn)定地段邊界的距離,項目和建筑應盡量避開。也可通過降低地下水位、減少地表水浸蝕或修筑保護坡腳的措施予以防治。 4.斷層 斷層是巖層受力超過巖石體本身強度時,破壞了巖層的連續(xù)整體性,而發(fā)生的斷裂和顯著位移現(xiàn)象。在選擇建筑用地時,必須避免把場地選擇在地區(qū)性大斷層和大的新生斷層地帶。 5.巖溶 巖溶是石灰?guī)r等可溶性巖層被地下水侵蝕成溶洞,產生洞頂塌陷和地面漏斗狀陷穴等一系列現(xiàn)象的總稱。 6 地震 地震是一種具有很大危害性的自然現(xiàn)象。用以衡量地震發(fā)生時震源處釋放出能量大小的標準稱為震級。里氏震級共分10個等級,震級越高,強度越大。表示地震發(fā)生后造成對建筑物、構筑物的影響或破壞程度的地震烈度,共分12度。 從防震觀點看,建設用地可分為3類: (1)對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一般是穩(wěn)定巖石、堅實均勻土、開闊平坦地形或平緩坡地等地段。 (2)對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一般是軟弱土層械飽和松沙、淤泥和淤泥質土、沖填土、松軟的人工填土)和復雜地形問條狀突出的山脊、高聳孤立的山丘、非巖質的陡坡)等地段。 (3)對建筑抗震危險的地段 一般是活動斷層,以及地震時可能發(fā)生滑坡、山崩、地陷等地段。 場地設計的防震措施如下: (1)人員較集中的建筑物,適當遠離高聳煙囪或易傾倒、脫落的設備,以及易燃。易爆的建筑物。 (2)考慮防火、防爆、防有毒氣體擴散措施。 (3)建筑物間距適當放寬。 (4)基地內通道最好不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,以便于地下管道發(fā)生斷裂時及時開挖搶修。 (5)場地內的一切管道,采用抗震強度較高的材料。 (6)架空管道和管道與設備連接處或穿墻體處,既要連接牢固以防滑落,又要采用軟接觸以防管道拉斷。 三、基礎設施條件 場地周圍和場地內已有的基礎設施,如道路、鐵路、水路運輸和供電、給水、排水管網(wǎng)線路的相對位置、標高、引線方向、接線地點等,對場地中的交通流線組織、出人口位置選擇、動力設施和用水用電量大的建筑物、構筑物布置具有很大影響。因此,與現(xiàn)有設施的關系應處理得當,做到敷設簡便、線路短捷、使用方便、投資低。場地設計之初,首先應了解的基礎設施條件一般包括: (一)交通狀況 1.城市道路 包括城市道路的性質,即是交通性道路還是生活性道路;是城市主干道還是城市次干道;城市道路紅線寬度和斷面形式。另外,還有道路轉折點、變坡點、交叉口的標高與坐標。 2.鐵路 編組站的位置、標高,專用線接線位置的坐標、標高和引線方式。 3.水路 碼頭的位置及其標高,海、河、湖水的枯水期、豐水期水位等。 4.交通 車流量與人流量的情況以及城市交通組織的要求。 (二)給水 場地內的供水方式一般有兩種:一種是由城市供水系統(tǒng)管網(wǎng)供給,需了解城市供水管網(wǎng)布置情況,與場地連接點的管徑、坐標、標高、保證供水的壓力等;另一種是自備水源,需了解是水井、泉水、河流取水還是湖泊、港灣取水,了解水量大小、水質的物理性能。化學成分和細菌含量,是否符合國家所規(guī)定的飲用水標準的衛(wèi)生條件,還要考慮枯水季節(jié)水量的供應問題,以及排水季節(jié)防洪和凈化問題。 (三)排水 場地內的排水有三種方式: 第一種是排人河湖,必須是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污水排放標準的污水,要了解并處理好排放口的坐標和標高,避免河湖水倒灌; 第二種是排人溝渠,應注意排出口的坐標和標高; 第三種方式也是最常見的,即排人城市排水管網(wǎng),新解其管徑、坐標、標高和坡度,并核對允許排人量的要求。 同時,污水排放的標準須經規(guī)劃、環(huán)保部門批準。 另外,對于場地的防洪問題,需了解城市的防洪設防標準、洪水多發(fā)日期以及持續(xù)時間;還應了解所在地區(qū)的防洪工程規(guī)劃與所采取的工程措施等。必要時也需了解當?shù)氐谋┯暧嬎愎健?br /> (四)供電、電信與有線電視廣播 需了解電源位置、接線距離、可供電量、電壓以及線路敷設方式。一般用電大戶可能要增設變壓器或自備電源。 需了解場地附近的電信與有線電視廣播線路狀況以及容量情況,充分利用城市公用系統(tǒng)設施。 (五)供熱與供氣 要了解城市或區(qū)域熱源、氣源位置,以及場地周圍供熱、供氣管網(wǎng)的狀況。 四、城市規(guī)劃對建筑設計的要求 (一)用地范圍及界限 一般在項目建設之初,由規(guī)劃部門提供的建筑項目選址意見書上劃定城市道路中心線、城市道路紅線、綠化控制線、用地界線、建筑控制線等控制線 問圖l24所示)。 (二)與城市道路和交通的關系 1.基地與城市道路紅線 項目基地范圍由規(guī)劃部門劃定的項目用地界線來確定。 基地應與道路紅線相連接,否則應設通道與城市道路紅線相連接。通道的寬度及與城市道路銜接的位置應符合當?shù)匾?guī)劃部門的要求。 基地與城市道路紅線連接時,一般以退道路紅線一定距離為建筑控制線。主管部門可在城市道路紅線以外另劃建筑控制線。 建筑物一般均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線建造。 2.建筑與道路紅線 (1)不允許突人道路紅線的建筑突出物 建筑物的臺階、平臺;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礎;除基地內連接城市管線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線,均不得突人道路紅線。 (2)允許突人道路紅線的建筑突出物 在人行道地面上空,2m以上允許突出窗扇、窗罩,其突出寬度不應大于0.4m;2.5m以上允許突出活動遮陽篷,突出寬度不應大于人行道寬度減lm,并不大于3m;3.5m以上允許突出陽。、凸形封窗、雨篷、挑檐,突出不應大于lm;5m以上允許突出雨篷、桃檐,突出寬度不應大于人行道寬度減1m,并不應大于3m。 在無人行道的道路紅線內,上空2.5m以上允許突出窗扇、窗罩,突出寬度不應大于0.4m;5m以上允許突出雨篷、挑檐,突出寬度不應大于lm。 建筑突出物與建筑本身應有牢固的結合,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不得向道路紅線內上空排泄雨水。 (3)騎樓、過街樓、懸挑建筑 騎樓、過街樓和沿道路紅線的懸挑建筑,其凈高、寬度等應執(zhí)行當?shù)匾?guī)劃部門的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。 3.場地出入口 (1)基地通道出日位置 車流量較多的基地(包括出租車站、車場等X 其通道連接城市道路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 距大中城市主于道交叉口的距離,自道路紅線交點起不應小于70m;距非道路交叉口的過街人行道(包括引道、引橋和地鐵出人口)邊緣不應小于5m;距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0m;距公園、學校、兒童及殘疾人等建筑物的出人口不應小于20m;當基地通道坡度較大時,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連接。 (2)人員密集的建筑基地 電影院、劇場、文化娛樂中心、會堂、博覽建筑物、商業(yè)中心等人員密集建筑的基地,在執(zhí)行當?shù)匾?guī)劃部門的條例和有關專項建筑設計規(guī)范時,應同時滿足: 基地應至少一面直接臨接城市道路,其沿城市道路的長度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長的1/6;基地至少有2個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通道出口;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人口,應避免直對城市主要于道的交叉口;建筑物主要出人口前應有供人流、車流集散用的空地,其面積和長寬尺寸應根據(jù)使用性質和人數(shù)確定;綠化面積和停車場面積應符合當?shù)匾?guī)劃部門的規(guī)定。 4.停車場車位數(shù)量 除按建筑規(guī)模對停車場車位數(shù)量與面積進行估算外,應滿足規(guī)劃部門根據(jù)建設項目的性質及場地位置提出的特別要求。 (三)規(guī)劃控制指標 在進行場地設計時,應滿足城市規(guī)劃規(guī)定的一系列控制指標及相應要求,以保證場地設計的經濟合理性,并與周圍環(huán)境和城市公用設施協(xié)調統(tǒng)一。這些指標包括容積率、建筑密度、建筑高度(層數(shù)X綠化覆蓋率和綠地率等。 (四)滿足日照、采光、通風、噪聲防治、消防和城市景觀等要求 五、場地總平面設計 (一)功能分區(qū) 為了更好地組織生產、生活,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環(huán)境條件,有必要根據(jù)建設項目的性質、使用功能、交通運輸聯(lián)系、防火和衛(wèi)生等要求,將性質相同、功能相近、聯(lián)系密切,對環(huán)境要求一致的建筑物、構筑物及設施分成若干組,結合基地內外的具體條件,形成合理的功能分區(qū)。功能分區(qū)就是根據(jù)項目的生產流程、使用的先后順序、相互之間的聯(lián)系緊密程度等要求來確定各組成部分的相互關系和相互位置。 功能分區(qū)要充分結合自然地形起伏和場地的平面形狀,合理使用土地,特別是在山區(qū)要因地制宜,靈活分區(qū)。一般功能分區(qū)是以通道作為邊界的,因此,基地內通道的組織對于形成合理的功能分區(qū)至關重要。另外,河渠、綠化帶等也往往作為功能分區(qū)的界限。 (二)建筑布局 影響建筑布局的主要因素是日照、通風以及景觀,具體表現(xiàn)為建筑朝向、建筑間距以及建筑與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空間的關系等方面。 (三)豎向設計 場地豎向設計就是將建設場地的自然地形加以改造平整,進行豎向布置,使改造后的設計地面能滿足建設項目的使用要求。一般來說,根據(jù)建設項目的使用要求,結合用地的地形特點和施工技術條件,研究建筑物、構筑物、道路等相互之間的標高關系,充分利用地形,少開土石方量,經濟、合理地確定建筑物、道路等的豎向位置。 二.設計地面的形式 改造后能滿足使用要求的地形地面稱為設計地形或設計地面。設計地面按其整平連接形式可分為三種: (1)平坡式 平坡式是將用地處理成一個或幾個坡向的整平面,坡度和標高沒有劇烈的變化。 (2)臺階式 臺階式是由兩個標高差較大的不同整平面相連接而成的,在連接處一般設置擋土墻或護坡等構筑物。 (3)混合式 即平坡和臺階混合使用,如根據(jù)使用要求和地表特點,把建設用地分為幾個大的區(qū)域,每個大的區(qū)域用平坡式改造地形,而坡面相接處用臺階連接。 選擇設計地面連接形式,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:自然地形的坡度大??;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及運輸聯(lián)系;場地面積大??;土石方工程量多少等。一般情況下,自然地形坡度小于3%,應選用平坡式;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%時,采用臺階式。但當場地長度超過500m時,雖然自然地形坡度小于3%,也可采用臺階式。 2.設計標高確定 (1)設計標高確定的主要因素 1)用地不被水淹,雨水能順利排出。 在山區(qū)要特別注意防洪、排洪問題。在江河附近,設計標高應高出設計洪水位0.5m以上,而設計洪水位視建設項目的性質、規(guī)模、使用年限確定。 2)考慮地下水位、地質條件影響。 地下水位很高的地段不宜挖方;地下水位低的地段,可考慮適當挖方,以獲得較高地耐力,減少基礎埋深。 3)考慮交通聯(lián)系的可能性。 應當考慮場地內外道路、鐵路連接的可能性,場地內建筑物、構筑物之間相互運輸聯(lián)系的可能性。 4)減少土石方工程量。 地形起伏變化不大的地方,應使設計標高盡量接近自然地形標高;在地形起伏變化較大地區(qū),應充分利用地形,避免大填大挖。 (2)設計標高確定的一般要求 1)室內、外高差。 當建筑物有進車道時,室內外高差一般為0.15m;當無進車道時,一般室內地坪比室,外地面高出0.45~0.60m,允許在0.3~0.9m的范圍內變動。 2)建筑物與道路。 當建筑物無進車道時,地面排水坡度最好在0.5%-3%之間,允許在0.5%~6%之間變動;當建筑物設進車道時,坡度為0.4%~3%,機動車通行最大坡度為8%。 道路中心標高一般比建筑室內地坪低0.25-0.30m以上;同時,道路原則上不設平坡部分,其最小縱度為0.3%,以利于建筑物之間的雨水排至道路,然后沿著路緣石排水槽排水槽排入雨水口。 3.場地排水 (1)場地排水 場地排水一般有兩種形式: 1)暗管排水。 多用于建筑物。構筑物較集中的場地;運輸線路及地下管線較多,面積較大、地勢平旦的地段;大部分屋面為內落水;道路低于建筑物標高,并利用路面雨水口排水的情況。 2)明溝排水。 多用于建筑物、構筑物比較分散的場地,斷面尺寸按匯水面積大小而定,如匯水面積不大,可采有圖1-2-6所示三種斷面尺寸。明溝排水坡度為0.3%~0.5%,特殊困難地段可為0.1%。 (2)場地排水坡度 為了方便排水,場地最小坡度為0.3%,最大坡度不大于8%。 |
來源:土木在線